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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結構安全評估先行
委托相關機構對整體結構進行承載力復核,重點檢測支撐梁受力狀態及相鄰構件穩定性。獲取原設計圖紙與竣工資料,對比現狀核查是否存在擅自改動情況。針對復雜結構需進行有限元建模分析,明確拆除順序對主體結構的影響程度。
二、專項方案科學編制
依據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,經論證后報主管部門審批。方案須載明吊裝設備選型、臨時支撐設置、降序分段拆除步驟及應急處理措施。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需組織現場踏勘會審。
三、作業環境全面整治
清除支撐梁周邊堆載物料,拆除妨礙操作的腳手架及模板體系。在拆除區域設置硬質防護隔離帶,懸掛醒目警示標識。提前切斷梁體附著管線,對預應力筋束進行放張處理,消除潛在危險源。
四、臨時支撐系統搭建
采用型鋼桁架或鋼管柱建立替代支撐體系,通過液壓千斤頂實現荷載平穩轉移。監測傳感器實時采集應力數據,當讀數穩定后方可逐步割除原支撐梁。臨時支撐基礎需加固處理,防止不均勻沉降。
五、應急保障措施到位
配備專職安全員全程監督,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并接受技術交底。現場布置醫療急救點,準備防坍塌應急物資。制定突發情況處置預案,與消防、安監部門建立聯動機制。拆除期間實施交通管制,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。
嚴格執行上述準備工作,可有效降低支撐梁拆除過程中的安全風險,確保結構轉換平穩可控。施工單位應留存影像記錄與監測報告,為后續驗收提供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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